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驚險!重機車逆向行駛國道遭撞擊 81歲騎士倒地受傷送醫

【記者爆料網/綜合報導】重機國道逆向行駛!今(14)日淩晨5時許,國道警察第一大隊獲報,1一輛重型機車逆向在南向林口路逆向行駛,立即通知交控中心監看,並派遣巡邏車實施攔截,該機車隨即在國道1號南向40.3公裏與小客車發生擦撞後倒地。警方通知119派救護車到場,81歲黎姓機車騎士右手骨折、氣胸及身體多處挫傷送醫,無生命危險。

國道警方抵達事故現場處理。民眾提供
警方表示,初步了解81歲的黎姓男子疑似因路況不熟悉,研判由國道1號桃園交流道南向出口逆向騎上國道1號南向主線車道,並一路逆向往北行駛至林口,31歲的李姓女子駕駛小客車行駛在國道1號南向40.3公裏內側車道,發現黎男機車逆向而來,閃避不及與黎男發生擦撞,黎男隨即倒臥在地。

與重機碰撞的自小客車。民眾提供
另1名36歲張姓男子閃避不及擦撞到倒地的普通重型機車,兩部自小客車駕駛人的酒測值均為零。普通重型機車的黎姓駕駛因氣胸無法實施酒測。黎姓男子已違反 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3條1項6款,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,國道警察第一大隊依法製單舉發,另涉違反《刑法》第185條之規定,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警方表示,6月30日起修正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部分條文施行,新增第43條1項6款規定,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、倒車、逆向行駛等行為,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;提高罰鍰上限由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。並吊扣牌照6個月。

自小客車後照鏡被撞毀。民眾提供
國道警方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,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,點亮大燈不要熄火,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,利用高速公路「1968App警政報案」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,等待警方到場協助,切忌繼續行駛,以免造成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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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稿時間|2023/08/14 10:21
更新時間|2023/08/14 10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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